各普通高等学校:
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对全省〈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〉达标情况进行专项评估的通知》(陕教体办〔2016〕52号)要求,自2017年春季开学起,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组赴各高校进行专项评估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估方式
专家组将依据《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》和《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〈基本标准〉达标情况专项评估指标体系》(试行),采取听取汇报、现场查看、查阅资料、座谈走访、问卷调查等方式,对学校体育工作达标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并反馈评估意见。
二、有关要求
1.请各高校按照《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评估流程》(见附件1)制定评估工作方案,组织学校相关部门填写《陕西省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情况报表》(见附件2),并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员姓名、联系方式、《评估工作方案》《陕西省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情况报表》于2017年3月10日(星期五)前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。
2.评估时间为2017年3月—6月,专家组到学校的具体日程另行通知。
3.专家组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,坚持标准,实事求是,客观、公平、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。严格按照中、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、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要求,坚持厉行节约,接待从简。评估检查期间,专家组不参加与评估工作无关的活动,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馈赠和宴请。
联系人:黄海荣钰萍
电话:029—88668892
邮箱:sxtwyc@126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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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【关于组织开展《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》达标情况专项评估的通知.docx】已下载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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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【陕西省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情况报表.doc】已下载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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